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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怎麽找到的?」
「不是从名册找到的,是从一笔付款纪录。」
林曜把平板转向他。
画面上是一笔民国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的支出,付款名义为衡信行政顾问,项目写着「临时资料保管及取件费」。收款方是新庄一家名为永和文档寄存行的公司。
最重要的是,付款备注只有短短六个字:
**B-17,第三附件。**
「这笔款项当年没有进入明川的专案帐目。」林曜说,「它走的是衡信的行政杂支。一般清册里,自然不会出现这个保管地点。」
楚理看了看日期。
十月二十四日交接,十月二十七日付款。
中间相隔三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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