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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夜,赫姆斯以无懈可击的个人实力,万众追捧。
可是陆轩的出现,风头完全盖过了他。
因为这些媒体记者本应该在比赛结束后,去采访赫姆斯的。
“先生,你这么厉害,有兴趣加入MBA的球队么?”
终于,一个记者说出了陆轩愿意回答的问题。
陆轩微微低着头,避开摄像机,说道:“不好意思,我今天是陪女朋友来看比赛的,我不喜欢打篮球。”
“——”
此话一出,宛如一块石头落入平静的水面,荡起激荡的水花。
所有人不可置信的看着陆轩,这家伙竟然说不喜欢打篮球!
不喜欢打球都拥有着无与伦比的篮球技术,要是喜欢,岂不是——
众人都找不到什么形容词来形容了,心神颤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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